6.上诉覆核程序

上诉官员将审查学生的书面上诉信,并确定是否存在上诉的理由之一. 如果是,上诉将被批准复审. 上诉官员应审查:

  • 聆讯主任/团体的回应,以及
  • 原始听证会上提交的材料.

上诉应当根据原诉讼的记录和当事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决定. 行为机构的决定将受到上诉决策者的高度尊重. 在审查这些材料后,上诉官员可能会决定采取以下其中一项措施:

  • 确认调查结果和所施加的制裁;
  • 如果发生指定的错误, 将错误发回原决策者处理, 改变程序, 考虑在最初的听证会之前或听证会期间,一个勤奋的被告不可能发现的新证据, 更换新的裁判, 或者以其他方式修复引起上诉的理由;
  • 确认发现并减少, but not eliminate or increase the sanction if found to be grossly disproportionate to the offense; or
  • 只有在裁定被认为是武断和反复无常的情况下,案件才能被驳回.

上诉程序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举证责任的转移. 在初审时,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. 一旦发现责任,责任就转移到请愿人身上. 对上诉的决定通常会在收到上诉后的十(10)个工作日内作出, 但在大学休学期间或发生复杂案件时,可能需要更长时间.

联系

学生品行及操守
霍尔曼纪念学生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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